为规管及监管认可机构的信托业务及相关活动,金管局以法定指引形式发出《监管政策手册》单元TB-1。该单元附件载有《信托业务营运守则》(《守则》),有关《守则》适用于所有在香港经营信托业务的认可机构及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附属公司(认可机构附属公司)。金管局亦鼓励其他在香港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采纳《守则》。
正如《监管政策手册》单元TB-1第6段所提述,下述认可机构相关受托人一览表(一览表) 列载以受托人身分在香港经营信托业务*的实体,该等实体包括认可机构及认可机构附属公司。认可机构集团内任何其他以受托人身分在香港经营信托业务*的实体并希望获纳入一览表,而有关实体已每年向金管局提交遵守《守则》的声明(该等其他实体指认可机构的控权公司、附属公司(就于香港以外成立的认可机构而言)或附属成员) ,亦包括在一览表内。
一览表仅为方便公众查阅,以识别认可机构相关受托人及确定该等受托人的资料。使用此一览表之人士不应将其中所载资料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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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公布此一览表,并不表示金管局保证此一览表所载的任何实体的表现或信誉,或有关实体遵守《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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