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管及監管認可機構的信託業務及相關活動,金管局以法定指引形式發出《監管政策手冊》單元TB-1。該單元附件載有《信託業務營運守則》(《守則》),有關《守則》適用於所有在香港經營信託業務的認可機構及本地註冊認可機構的附屬公司(認可機構附屬公司)。金管局亦鼓勵其他在香港經營信託業務的受託人採納《守則》。
正如《監管政策手冊》單元TB-1第6段所提述,下述認可機構相關受託人一覽表(一覽表) 列載以受託人身分在香港經營信託業務*的實體,該等實體包括認可機構及認可機構附屬公司。認可機構集團內任何其他以受託人身分在香港經營信託業務*的實體並希望獲納入一覽表,而有關實體已每年向金管局提交遵守《守則》的聲明(該等其他實體指認可機構的控權公司、附屬公司(就於香港以外成立的認可機構而言)或附屬成員) ,亦包括在一覽表内。
一覽表僅為方便公眾查閱,以識別認可機構相關受託人及確定該等受託人的資料。使用此一覽表之人士不應將其中所載資料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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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公布此一覽表,並不表示金管局保證此一覽表所載的任何實體的表現或信譽,或有關實體遵守《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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